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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中心各企业:
2007年创新基金(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)申报受理截止2007年7月5日,请2005年10月1日后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抓紧时间申报,凡申报成功企业将获得40万国家无偿资助资金资助,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应配套资金支持。
咨询部门:创业中心项目服务部
(郑州高新区.瑞达路96创业中心一号楼.C413-415)
咨询电话:67896800 赵丽娟 杨 晴
67896799 阮 俊 陈 静
根据国家科技部最新工作指示,经中心研究,现将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企业申报日程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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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
工作内容 |
企业工作内容 |
创业中心工作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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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8日-7月5日 |
项目征集 |
1、 企业固定负责申报的联系人、联系方法(手机和固定电话)、邮箱
2、 下载、填报《科技项目申报简表》发送至xmfwb@126.com(请在文件名里注明企业简称、项目简称) |
1、 审查企业报名资格
2、 回电企业,指导申报领域
3、 为符合条件企业发送《范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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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8日-7月5日 |
通过中心审查的企业准备申报资料 |
1、 企业按照《2007年初创期小企业申报文档》编写申报材料
2、 完成申报资料企业可将资料发送xmfwb@126.com |
1、 接受企业来人、来电、来信咨询
2、 企业调研
3、 中心项目部工作人员分领域指导企业申报资料准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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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2/27日下午3:00,管委多功能厅 |
企业申报培训 |
有申报意向企业参加培训 |
讲解申报知识、工作流程、申报资料编写注意事项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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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5日下午5:30 |
截止受理企业申报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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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6日-7月9日 |
中心考评组评审 |
企业携带申报资料和附件,参加与中心考评组一一面谈 |
1、安排企业评审次序
2、筛选专家评审项目
2、指导企业修改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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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0日(拟定) |
专家评审会 |
通过中心考评组审查的企业参加评审 |
1、 邀请专家,筹备会议
2、 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确定推荐科技部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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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中旬 |
网上申报操作 培训 |
通过专家评审会的企业参加网络申报培训 |
1、 完成企业网上注册
2、 讲解网上申报操作和注意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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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9日 |
完成企业 网上申报报和书面资料 邮寄 |
1、 完成申报资料网络提交服务机构(郑州高新区创业中心)
2、 完成书面材料书籍式装订(网络打印版+附件+网络注册资料+合同草本+专家评审材料等) |
1指导企业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准备
2、与项目组织单位协作申报 |
二、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介绍
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,属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(以下简称创新基金)2007年新增门类之一,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、培育、支持和促进初创期科技型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,采用无偿资助方式予以企业资助。
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基金中心)为基金日常管理部门。创业中心为科技部授权的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。
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,不支持个人直接申报,必须遵循项目单位申报——服务机构受理评审——地方立项——科技部基金中心复审立项的程序。
获得科技部立项的企业,由科技部基金中心门户网站公布。
(一) 申报企业条件
支持创业初期、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、市场前景好,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
1、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
2、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8个月(2005年10月1日以后,2007年6月30日前注册企业)
3、原则上应是在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内注册经营
4、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
5、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或服务业务,农业高新技术、高技术服务业除外,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;
6、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,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;
7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%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%;
8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,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%;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%。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;
9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。
(二) 支持方式:
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,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40万元,地方等额支持。资金分两批拨付。获基金中心立项企业签订立项合同后,国家首付30万,2年执行期满验收合格再拨10万。
(三)重点支持对象:
见《200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》(附件1)
(四)不支持的项目和企业
(1)不支持项目
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;
②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,低水平重复项目,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;
③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;
④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、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;
⑤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;
⑥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;
⑦《指南》中明确当年度不支持的项目。
(2)不支持的企业
①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%的中外合资企业(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);
②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%以上股份的企业等。
三、项目申请流程★
1.对照《200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》(本通知附件1),确定申报项目的技术领域,细分到不能再分的子目录
2、填写《科技项目申报简表》(下载文本1),固定具体负责基金申请的工作人员、联系办公电话和手机及邮箱,发送至项目服务部公用邮箱xmfwb@126.com,便于中心后期申报事项的统一安排、告知
3. 项目服务部接到〈简表〉后,向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送具体指导资料并给予具体指导
4. 企业准备申请资料和附件,完成后把申报资料电邮xmfwb@126.com
(1)项目申请资料:
参考《200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》和《2007年初创期小企业申报文档》准备申请资料(见参考文本1、附件2)
(2)相关附件准备:
①经会计师事务所(或审计师事务所)审计的企业2005年、2006年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(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、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),2007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。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;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(或盖骑缝章);
2007年注册的新办企业,报送企业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;
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(如技术报告、查新报告、鉴定证书、检测报告、用户使用报告等);
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(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);
④国家专卖、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,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;
⑤留学人员投资(含独资和合资)创办的企业,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(学历)证书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、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、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,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;
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(如:专利证书,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、技术合同等)。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,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;
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(如环保证明、奖励证明、用户定单、产品照片等);
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,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(报告)。
⑨申请企业请认真阅读《指南》,并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。
4、 项目部分领域专人指导企业申报,受理企业咨询:
杨晴:光机电一体化 新能源、高效节能 阮俊:电子信息
陈静:新材料 资源与环境 赵丽娟: 生物医药
企业也可将疑问发至yangqing96@yahoo.com.cn,
常见问题答疑可从创业中心网站www.ztic.net下载专区获取
6、及时关注创业中心网站www.ztic.net通知公告内容,服从创业中心统一工作安排,可参阅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.innofund.gov.cn
四、申报注意事项
1、通过中心资格审查的企业先按要求准备书面版申报材料,通过7月10日专家评审后再进行“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”网上注册和申报,特别提醒已注册过企业不要进行重复注册。
2、经由创业中心申报项目的企业服务机构必须选择:郑州高级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,服务机构未选对的企业请和中心项目部阮俊联系
3、项目执行期为:2007年7月1日——2009年7月1日,执行期满要达到企业预订的经济技术指标
4、企业所申报项目的新增投资=固定资产+流动资金
=企业自筹+银行拨款+财政拨款+其他
企业自筹 〉地方申请资金+2申请国家创新基金
5.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,管理中心只接受一个项目的申请。
6、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,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,方可申请新项目;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,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;验收不合格的项目,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。
7.对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,要认真核对,在评审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。所缺部分,均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。
8、对2006年度地方创新基金已立项,但未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,以该项目组织单位、推荐单位2006年公告的立项文件及2006年资金到位证明为准,可以直接申请创新基金。2006年地方立项支持的资金作为项目新增投资,视同为2007年地方创新基金立项支持资金,地方立项项目的支持资金额度、推荐要求与2007年一致。
下载文本
1、 《科技项目申报简表》(邮至xmfwb@126.com)
2、 2007年初创期小企业申报文档
参考文本:
1、200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|